一方面,这是国家为满足广大家长需求、解决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提出的举措,也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了过去中小学生暑期密集投入学科辅导的“校外减负”压力。
但另一方面,舆论也在关注这是否会造成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教师参与托管服务,家长假期不管学生、“一推了之”,暑期变成中小学生的第三学期,无法满足家长“培优补差”需求等。教育部举办新闻通气会,介绍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和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相关情况,并对上述问题进行回应。
关于服务主体:教师志愿参与,可吸纳社会人士参与托管服务
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汪明强调,从教师层面看,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参与暑期托管服务,但应当强调志愿而非强制。对志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适当补助,并将志愿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在事后的媒体采访环节,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也对保障教师权利这点这点予以了强调,“我们在《通知》当中鼓励教师去志愿参与,主动承担,履行社会责任,这也是人民教师教育情怀、高尚师德的充分体现。”吕玉刚说,但要统筹合理安排好教师承担暑期托管服务的时间,把老师所有的假期时间都给占用了是不可取的。且不得强制教师参与,要保障教师应有的休息时间,保障应有的教研、进修、学习时间。
“暑假寒假对老师来讲是一个加油站,老师要回顾上个学期的教学工作,总结分析提高,还要做好下学期的教学准备工作,要把老师做这些工作的时间留出来。”吕玉刚强调。
此外,可以看到的是,当前各地也在探索扩充“教师队伍”之外的课后服务、暑期托管的服务群体。汪明也提到,各地可以积极吸纳大学生志愿者、社会专业人士等参与学校托管服务。而此前,《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亦曾提到其将整合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大学生和高中生志愿者,退休教职工和家长义工等加入服务人员群体。
吕玉刚对此表示,既要鼓励教师志愿参与,也要调动、支持社会专业人士参与托管服务工作。托管服务既可以是学校把社会志愿者引到学校来,和老师一起为学生提供暑期托管服务;也鼓励社会志愿者积极承担,如社区、共青团、妇联组织一些托管服务工作。
回应“暑期托管变成第三学期”说法:不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提到,从学生和家长层面看,以自愿原则为先,确有托管需求的家庭,由家长自愿为学生报名,学校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
针对提供的内容,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明确强调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集体补课、讲授新课,学校要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合理组织提供一些集体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还要积极拓宽资源渠道,充分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等社会教育资源,使学生更好地利用暑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近期有的媒体关于“暑期托管变成第三学期”的说法是不符合实际的。
对于中小学课后服务能否解决家长为孩子“培优”和“补差”的需求,吕玉刚表示,家长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需要引导。在课后服务工作上,不能简单用“差”和“优”这两个字来看待。
“课后服务工作,现在特别强调一条:作为学校,要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的重要途径,要通过课后服务把它作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一种延伸,更好地体现全面育人的要求,落实全面育人。”吕玉刚说。
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5月底,全国共有10.2万所义务教育学校开展了课后服务,6496.3万学生、465.6万教师参与了课后服务。其中,城区学校覆盖率为75.8%,学生参与率为55.4%,教师参与率为62%,部分大城市课后服务学校覆盖率超过90%,课后服务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也强调,在进展显著的同时,课后服务还存在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地方课后服务时间偏短、有的经费保障不到位、有的课后服务吸引力还不够强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做好课后服务的重要意义,将课后服务作为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作为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的重要途径,作为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重要举措,确保课后服务全面高质量开展。”